因工作需要,青岛阳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城阳区粮食收储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组织领导完成年度、季度和月度业务工作规划,做到安排合理,符合政策,便于执行;
2.组织实施储备粮收购计划和轮出、入库计划,做到数字准确、质量达标、安排及时、切实可行;
5.坚持实行仓储工作每月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各项仓储制度的落实;
6.积极开展安全、防火、防汛、消防等工作,按时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无事故;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具有高度政治敏感和政治素养,有粮油仓储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强烈的责任心,沟通和执行能力强,可接受高强度的工作挑战,勤奋、踏实;
3.熟练掌握财务报表编制,核算各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情况,定期报送相关明细报表及辅助报表;
4.组织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成本管理控制。根据预算方案对各部门/项目收支进行严格管理,保证预算目标实现;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提出预算调整建议;
5.开展企业税务相关工作,包括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纳税申报,数据统计,协调工商税务机关关系,按时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6.建立并完善各类管控制度和作业流程。对资金、资产、数据、档案做好安全管理;
4.具有会计、财务管理等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师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优先录用;
6.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强烈的责任心,沟通和执行能力强,可接受高强度的工作挑战,勤奋、踏实;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应聘者应自行下载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 《青岛阳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岛市城阳区粮食收储中心工作人员工登记表》(详见附件1);
⑧ 上述扫描件涉及照片的材料,照片格式为jpg或png,上传照片要求清晰可辨别。
以上材料于规定时间内一并发至箱:,邮件主题及名称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编码+姓名”,如:粮油仓储专职副主任+张三。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料做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对应后果。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经审查报名材料不合格的、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不做面试通知。
对资格审核检查通过,进入考试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并通过邮箱发送面试准考证,请考生收到后及时通过邮箱回复。
根据企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法律法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
笔试考试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法律和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考察以及财务相关知识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方面技术水平及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结合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且递补人选符合工作要求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因个人放弃、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拟聘用人选空缺时,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青岛阳光人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进行录用。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的,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1.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城阳区粮食收储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2.粮油仓储专职副主任岗位应发工资约9000元/月,财务主管应发工资约80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
3.周末双休,五险一金,双节福利,13薪,定期体检,单位提供午餐,发放高温、取暖及其他各项补贴。
2.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聘人员应当承诺对报名材料及面试陈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置。
3.本次招聘仅由青岛阳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全权代理,均不指定其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代理招聘。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确保电话通畅,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应后果。
5.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录用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青岛阳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岛市城阳区粮食收储中心工作人员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