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持续打造服务鸡西、建设鸡西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招聘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招聘采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检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来进行。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县(市)区开展招聘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全市社区工作者43人,其中:密山市16人,鸡东县18人、城子河区5人、滴道区1人、梨树区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鸡西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有非常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0月22日(含)至2006年10月21日(含));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招聘单位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检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0月25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缴费时间:10月24日9:00至10月26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10月26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络站点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5元。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公告确定的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内容为法律和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检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限户籍的岗位须同时提交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分,低于最低达标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当总成绩一样时,以笔试成绩较高为优先录取。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有没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做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黑组发〔2024〕6号)文件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2.5倍左右标准落实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